qylgood 发表于 2015-9-16 10:16

注安《案例》感觉无从下手啊!

考试骗了。没有主要的。
新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沈阳安全员wyf 发表于 2015-10-6 15:54

好好看书,学有所长,单位不用,自己留用!!

gubt 发表于 2015-10-6 17:03

楼主想表达几个意思?

CNPC_168 发表于 2015-10-10 16:59

没那么严重吧

注安人 发表于 2015-12-30 16:48

好好学习

注安人 发表于 2016-1-9 11:40

楼主说得好好好学习吧

321ngx 发表于 2017-7-19 13:47

:o:o:o:o:o:o:o

咖啡_r8iZm 发表于 2017-8-10 23:10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注安《案例》感觉无从下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