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快取消了
人社部通知要求 减少职业资格认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2014年08月19日03:4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img/2012wbn/images/peopleclienticon.jpg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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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盛若蔚)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通知强调,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社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2014年将重点清理国务院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中央单位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特别是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矛盾比较集中、行业基础薄弱的职业资格;到2015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通知指出,今后凡新设国家职业资格,须报国务院人社部门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19日 02 版)
取消是不可能的 本帖最后由 gubt 于 2014-8-19 13:41 编辑
哈,这都多久前的事啦,人注册税务师都被发文取消了。取消注安师,那么安评师是不是更应该取消啊?
持续关注 总局安全评价师怎嘛办,比国家资格水平还高, 都取消吧,推倒重来最好:lol 关注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 将应当改为必须 全部推到 重新来过 哪个说的 没法活了 :) 不能取消了,都进新安全法了,放心考吧 职业资格认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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