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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病必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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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用人单位如存在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必须申报、登记。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   
  3.化学物质类:铅、汞、锰、镉、锌、铊、钒、磷、砷、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丙烯酉脘、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
   
  4.物理因素:高温、异常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  
  6.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
  7.眼部损害因素:可导致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的眼部损害因素。
  
  8.耳鼻咽喉损害因素:可导致噪声聋、铬鼻病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9.致癌物: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以及焦炉作业,铬酸盐制造作业产生的致癌物。
  1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文章分享:www.ehs.cn



发表于 2013-9-1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拙见:我觉得你不去做,就不会有职业病。我们只能从生产防范来抓,减少对人本身造成的伤害,这样才可行。
发表于 2013-9-12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些职业病必须申报???

职业危害因素不等于职业病!!!
发表于 2013-9-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l
发表于 2013-9-1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顶。
发表于 2013-9-12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危害因素不等于职业病!!!
发表于 2013-9-1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国内的职业病是法定的,其他都不算。向国外的(如美国)办公人员鼠标手也归于职业病的。
发表于 2014-3-1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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