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死亡该不该由事故所在地单位买单
有一个人,知道得了癌症,并且知道已经是中晚期了,为了给家人留下一笔财产,他混到施工现场采取高处坠落的方式自杀,请问:他的死该不该由这个单位买单?如果他是到某个单位的办公楼采取同样的方式自杀,这个单位该不该赔赏? 自残或自杀行为不算,单位承担少量责任 自残或自杀行为不算,单位承担少量责任 自杀不算工伤,单位需要出些抚恤金、丧葬费等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在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混入工地,无证据表明是自杀的话,还是要当工伤赔偿的。如果没有雇佣关系的自杀,则跟这个企业没有关系。 :L恼火哦!!! 学习拜读了,谢谢分享:lol 高处坠落?是因防护措施不当,意外失事!自杀,是有意跳下!他坠落时所处地点是否存安全隐患?缺少护栏\护栏高度不够\其它缺陷.受害者是否该作业处员工?是因何原因进入该作业场地?如是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且作业处符合国家各作安全规定,那么单位不承担责任.否则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相当棘手的问题,涉及很多法律知识:) 看动机和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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