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风轻扬 发表于 2011-8-8 14:24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

  每一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或操作前的医学检查,和就业后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  未经就业前医学检查者,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就业前医学检查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全面系统、仔细、准确地询问和检查并详细记录,为就业后定期或意外事故等检查作对比和参考。  3.1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病史和体格检查两部分。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都能准确无误地、安全地覆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3.1.1 明确的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既往史、放射线及其他理化有害物质接触史、婚姻和生育史、子女健康情况等,均应予以记录;  3.1.2 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3.1.3 正常的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免疫、泌尿生殖系统以及正常的皮肤粘膜毛发、物质代谢功能等;  3.1.4 正常的造血功能,如红系、粒系、巨核细胞系等,均在正常范围内。  例如外周血:  男 血红蛋白 120-160g/L,红细胞数(4.0-5.5)x1012/L;  女 血红蛋白 110-150g/L,红细胞数(3.5-5.0)x1012/L;  就业前 白细胞总数(4.5-10)x109/L,血小板数(110-300)x109/L;  就业后 白细胞总数(4.0-11.0)x109/L,血小板数(90-300)x109/L。  高原地区应参照当地正常范围处理。  3.1.5 正常的神经系统功能、精神状态和稳定的情绪;  3.1.6 正常的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以及正常的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  3.1.7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正常;  3.1.8 尿和精液常规检查正常。  3.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特殊要求  在符合3.1条各项健康标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尚须符合以下特殊要求:  3.2.1 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特殊健康要求:  3.2.1.1 头颈部及人体外形适于穿着和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3.2.1.2 嗅觉:能觉察燃烧物和异常气味;  3.2.1.4 视觉:未矫正视力大于0.5,周围视野120。或更大,有立体视觉和足够的深度感;  3.2.1.5 色觉:能分辨红、绿、桔黄等颜色,能分辨安全操作的符号、代语等;  3.2.1.6 触觉:通过触摸能分辨各种形状的控制按钮和手柄等。  3.2.2 放射性厂矿和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的特殊健康要求:  3.2.2.1 胸部X线照片和心肺功能正常;  3.2.2.2 电测听功能正常;  3.2.2.3 肝、肾功能正常;  3.2.2.4 痰细胞检查和尿中放射性核素检查正常。  就业后定期医学检查的目的是判断放射工作人员对其工作的适应性和发现就业后可能出现的某些辐射效应和其他疾病。  3.3 就业后定期检查的频度  3.3.1 甲种工作条件者,每年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乙种工作条件者,每2-3年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检查要求同就业前,检查结果应与就业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定是否适应继续放射工作,或需调整做其它工作。如发现异常,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频度及检查项目。  3.3.2 胸部X线照片检查(不作透视)是否需要每年一次,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铀矿井下工作人员每半年至一年一次;对其他工种,负责医学检查医师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间隔时间不宜过长(不长于2-3年)。对于放射工龄长,年龄大的工作人员,应每年拍胸片一次,并进行早期发现癌症的各项检查。  3.4 从事放射工作后的情况,应记录:  3.4.1 从事放射线和/放射性核素的工种、工龄及剂量;  3.4.2 对放射工作的适应情况;  3.4.3 从事放射工作后,患过何种疾病及治疗情况;  3.4.4 有无受过医疗照射、过量照射、应急照射、事故照射等情况;  3.4.5 就业后至本次检查累积受照剂量当量。  摘自:http://baike.soso.com/v10228615.htm

yhjdff21 发表于 2011-11-20 22:43

我以前就是搞放射的,工作前没有体检,改行后也没体检。中国的制度都是落实不了的!

wgq532326 发表于 2011-11-20 23:54

未经就业前医学检查者,不得从事放射工作。

morenmin 发表于 2011-11-21 00:16

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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