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jtf123 发表于 2020-11-27 21:15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11月2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注册安全工程师们,前途有没有希望?

interant 发表于 2020-11-28 08:40

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安全工作者们要小心了。

panffdd 发表于 2020-11-28 09:59

精辟,安全背锅责任

赵张山 发表于 2020-12-21 09:29

注册安全工程师需要进一步明确“责 权 利”三方面的具体工作,搞了这么多年还是叫好不叫座啊,有很多人根本不去注册,为什么?你懂的。

挪威森林jn 发表于 2021-1-6 09:18

希望真的起到作用

塑料人 发表于 2021-1-18 18:49

啥节奏啊。如何操作,如何定性,自由裁量权如何界定?

ALEXVLON 发表于 2021-7-12 09:45

感谢感谢感谢了

刘sr_ 发表于 2021-8-10 16:16

如何如何???

3088 发表于 2022-12-4 21:21

楼主辛苦啦,谢谢分享!

mengya 发表于 2023-4-20 13:58

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安全工作者们要小心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